公告:未攜帶有效健保卡之須知 (此公告已報廢)

此公告已報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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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近日耳聞有同業因患者就醫欠卡次數過多而導致核刪,為避免發生紛爭,律師建議必須請每一位欠卡患者簽署同意書。(每次欠卡皆需簽署)

(全自費身份就診者請忽略此公告)

門診公告:

以健保身份就診卻未攜帶有效健保卡者,每次須簽署一份健保卡收取押金同意書,並請於8日內攜帶個人有效健保卡與當日門診收據,至敝診所完成還單作業,才能退還全數押金。

不願配合者,請審慎評估預約掛號的必要性

(全自費身份就診者請忽略此公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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